最「親密」的殺手
(刊載於90/08/21日 人間福報「孩子不是陪葬品,別拿生命開玩笑」)
作者:藍芸
透過媒體一連串的報導讓我們得知,最近又有幾起親生父母帶著孩子自殺的新聞。
也讓我們知道這種現象已形成一種仿傚性的「流行惡風」,不知我們的政府相關單位
是否注意、重視到這個問題了;我們的「兒童保護協會」是如何來看待這件事情?我們
的教育界和宗教團體是否對此提出呼籲和勸導教化,或只是事後將這些自殺不成的父母
抓來判刑定罪而已!為何這種現象日趨嚴重的發生?!請救救我們的下一代,別讓他們
在恐怖的陰影中成長。
敬告世間帶著孩子一起自殺的父母們,給你判一個「最親密的殺手」罪名,您認罪嗎?
你與那些殘暴的殺人兇手又有何異?!何況您殺的又是自己的親生骨肉(虎毒尚且不食子)。
或許您自以為是為孩子著想,不願將他們留在世間無依受苦;或許您根本是用孩子的生命
做為報復另一方的工具和手段。
由於您一時的挫折和沒有勇氣面對現實,所以選擇逃避已屬悲哀了,何忍再拖著孩子
來陪葬,這是何等懦弱和愚痴的行為!!您可曾想過當孩子毫無選擇的在被迫死亡前的
痛苦和恐懼,甚至恨您的眼神;他們是如此無辜,你又於心何忍呢?!
孩子除了父母,也是國家、社會共同擁有的,沒有任何人可以隨意主宰他們的「生存權」
。既然已經把他帶到這個世間上來,就應該好好的負起責任教養他們。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」
,這個世間本就苦多樂少,人生道路大都迂迴曲折,這不但是考驗,也是我們生命的體認和
歷練,把它當成是自己人生一段經歷的小插曲,豈能這麼容易就被擊垮了。
要如何從艱苦的日子裡尋得快樂,唯有「從心轉境」;俗話說「吃苦當做吃補」。
當然是「說得很輕鬆」,做起來很難!但並非真的做不了。求助社會力量、改變人生觀點、
降低欲望、知足常樂(物慾的滿足並非是生命的一切)。走出自己生命的陰霾,體驗「柳暗花明
又一村」的感覺。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,更不能讓孩子做陪葬品,別做讓自己悔恨終身
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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